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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 同居半年米乐m6但未领证 分手后彩礼能否要求返还?
米乐m6米乐m6米乐m6男女双方举办了婚礼,并未办理婚姻登记,同居半年后,因各种原因最终导致分手,当爱已成往事,婚约财产能否主张返还?近日,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。
2022年2月,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,2023年2月,二人订婚,婚约缔结期间,李某给予王某及其父母现金126000元及见面礼10001元,2023年6月,李某花费了31000余元为王某购买了金耳环一对、金手镯一只、金项链一条、金手链一条及金戒指一只。同年10月,二人按照乡俗举行了婚礼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。婚礼当日,李某向被告方家属给了红包计款6000余元。2024年3月,王某被检查确认怀孕而后又流产,不久后双方因琐事经常产生矛盾,在此期间,李某还分别通过微信向王某转账共计16000余元。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婚约关系,但对婚姻彩礼返还一事多次协商未果。李某遂将王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。
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当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范围、王某的父母作为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。法院审理认为:原被告双方于2023年2月按照习俗订亲,同年10月举办婚礼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,且同居时间较短,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。关于彩礼返还范围及金额确定。经核实,李某给付王某彩礼金额确定为126000元、见面礼10001元及五金,因上述财产系原告为缔结婚姻关系的支出且价值较大米乐m6,李某为王某购买的五金,在传统的婚姻习俗中不同于普通的装饰品,表达了新人对爱情的承诺和坚定,在婚姻中具有特定的意义,故应认定为彩礼范畴。至于原告主张的其他转账金额及红包,此系李某维系王某及其亲属的感情的赠与行为,不应认定为彩礼。关于彩礼返还的比例。综合考虑被告方置办了婚宴和嫁妆,存在彩礼实际使用情况,同时两人从举办婚礼到分手仅半年之久,双方并未形成长期、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,但因王某在俩人交往期间怀孕后又流产,给其身心造成巨大影响,双方并不存在隐瞒重大疾病、暴力或虐待等重大过错,故酌定彩礼返还比例为50%为宜。关于彩礼返还主体的问题。结合社会现实生活,订立婚约不仅涉及到男女双方,往往也有双方父母或近亲属的参与,原告将被告的父母列为当事人,要求其承担返还责任并无不当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:王某等三被告返还彩礼68000元及五金。判决后,双方均未上诉,案件已经生效。
彩礼,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“六礼”,系中国民间嫁娶礼仪的一项传统习俗,本为彰显中国人对婚姻的重视,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和祝福,也代表男方对女方的尊重。然而,近年来,彩礼出现异化,“礼”的本质退化,“财”的特性凸显,由此引起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也日益增多。彩礼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,有介于此,刚刚公布的新修订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也增加了“治理高额彩礼问题”,“倡导文明婚俗”相关内容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,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本案中,在结婚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,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,能够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,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,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,彩礼应当有,但金额不是关键,重要的是男方诚心求取女方的心意,让婚姻始于爱,让“彩礼”回归于“理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,另一方要求返还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,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,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、给付的时间和方式、财物价值、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,认定彩礼范围。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,不属于彩礼:(一) 一方在节日、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、礼金;(二)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;(三)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。
第四条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,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;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。
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但是,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米乐m6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彩礼数额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,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。
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,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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